澄清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某高中桌球教練涉案事件之人員職稱釐清
針對媒體昨(6/9)日報導「高雄某高中桌球教練涉嫌偷拍」之新聞,內容將涉案人員標註為「高中桌球隊專任教練」一事,本會特此澄清說明,以維護制度體制與全體專任運動教練之權益。
本會表示,經查證,該名涉案教練之實際身分為「學校體育教師兼任桌球教練」,並非依據《國民體育法》及相關法規聘任之「專任運動教練」。「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與「學校體育教師」在資格檢定、聘任管道及法規適用上,屬於完全不同的體制。本會公開聲明,該員並非本會之專任運動教練會員。
對於校園內發生涉嫌侵害學生權益之行為,本會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全力支持校方與司法機關從嚴調查。然而,為避免不正確的職稱標註引發社會誤解,進而影響基層專任運動教練群體的專業形象,本會已於今日上午致電三立新聞台,更正報導內容,亦懇請媒體朋友協助修正相關報導,以還原事實。
本會重申,全體體育工作者皆應恪守師道與運動倫理,本會也將持續與基層共同努力,保障選手安全、維護純淨的運動環境。

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