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運動教練協會拜會北市教育局 盼考核優化「拋磚引玉」帶動改革
為減輕基層教練行政負擔、健全體育發展環境,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本週(5/13)拜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針對「專任運動教練績效評量制度改革」與「基層區域運動人才培育體系」兩大議題進行深入討論。
本次會晤感謝林奕華副市長指示與協調,由市府施參議、教育局鄧副局長及體衛科江科長,帶領團隊與本會邱為榮秘書長及三位副秘書長進行長達兩個半小時的充分溝通。針對中央最新公告的績效評量辦法修正案,本會向臺北市政府提出多項精進建議,獲得鄧副局長高度認同,並表示局方將積極研議相關辦法,建構更人性化、專業化的考核機制。協會期盼透過臺北市的示範,落實拋磚引玉,帶動全台各縣市優化現行考核標準。
秘書長邱為榮指出,現行考核制度每三年辦理一次,繁重的文書資料堆疊,導致基層教練為應付評量而分散了指導學生的精力。對此,協會於會中提出「三大改革原則」:
一、回歸法制本質:依《國民體育法》第16條,績效評量應是教練任用滿三年時,決定是否續聘的「門檻」,而非無止境的定期輪迴。
二、推動「免評一次」新制:協會已與主管機關及立法委員達成共識,首次任用滿三年依法辦理評量,若通過標準,下一個三年期(第4~6年)原則上應免辦一次評量,以實質獎勵優秀教練。
三、精簡行政審查: 簡化繁雜的文書審查,使管理資源能更聚焦於「輔導績效不足者」與「獎勵高績效者」。
為避免教練因追求短期 KPI 而忽略選手發育期的保護與長期發展,協會也針對考核項目提出「防漏與鬆綁」的實質建議:
刪除無關專項之行政庶務:建議刪除如「協助學校推動每週150分鐘課間運動(SH150)」等屬於校園普及體育的庶務工作。
彈性認列專業實務貢獻:納入教練協助專項協會辦理相關競賽、培訓、選手延續及技術輔導等事務,且跨校、跨單位的服務應採多元彈性認列,以真實反映教練的實務貢獻。
除了考核改革,會中亦以《臺北市區域田徑運動人才培育體系計畫》為藍本,提出包含區域中心培訓基地配置、多元升學進路、選手生活與課業輔導等七大面向,並強調應結合「課輔、科研、醫學、營養」建構四合一專業輔導,為選手提供實質後盾。
臺北市教育局代表在聽取報告後表示支持,並強調基層教練是培育國家體育實力的第一線推手,考核制度應與時俱進,避免繁瑣的文書作業本末倒置。未來教育局將加速研議,朝具彈性、公平與專業性的方向修正辦法,讓教練能真正專注於選手培訓。

秘書長邱為榮於會後強調,臺北市作為首都,在體育政策上具指標意義。協會期盼本次會談能發揮拋磚引玉的效果,呼籲全台各縣市專任運動教練與地方主管機關以此為契機展開對話,共同檢討不合理的評定標準。唯有建立體貼基層且兼顧專業的考核制度,才能真正翻轉基層體育環境,留住優秀教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