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媒體報導之「北市某國小籃球教練涉嫌性侵案件」,本會對於任何傷害兒少、違反教育倫理及侵害學生身心安全之行為,表達最嚴正之譴責。
經查,該名涉案教練並非本協會登錄之會員(非編制內專任運動教練),亦非由本協會派任、管理或培訓之教練人員,而係由學校自行聘任之校隊教練。然無論其聘任來源為何,凡涉及侵害兒少權益之行為,皆不容姑息。
本協會始終堅持:
一、以學生安全與保護為最高原則。
二、反對任何形式之性騷擾、性侵害與權勢不對等壓迫。
三、支持司法機關徹查案件,勿枉勿縱。
四、呼籲各級學校與體育單位強化教練聘任審查、兒少保護教育及通報機制。
體育教育應建立於尊重、信任與安全之上,教練更應成為學生榜樣,而非傷害來源。本協會將持續推動教練專業倫理與兒少保護教育,共同維護健康、安全之運動環境。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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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
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