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本獎勵金以鼓勵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會員,獎勵教練長期致力於培育優秀運動選手,協助選手超越顛峰,培養自律表現,傳承運動精神,足堪體育界之表率。
遴選辦法:
一、申請者限每五年以申請一個獎項為限。
二、本體育獎勵金教練卓越貢獻獎十位,凡取得教育部體育署專任運動教練證照,擔任專任運動教練努力於運動訓練工作,具有訓練卓越或特殊貢獻之運動教練。
三、教練獎勵金數額如下:
徵選年度最佳表現教練十位、每名台幣一萬元、獎勵證書、榮譽西服外套一件。
- 國際正式賽會專任運動教練成績。
- 全國運動會暨大專院校運動會。
- 全國中學運動會、全國高、國中甲級聯賽。
- 特殊貢獻獎(國小啟蒙培育出亞奧運奪牌選手之貢獻)。
四、申請資格:
- 具備中華民國專任運教練協會會員資格者。
- 具備教育部體育署審定核發專任運動教練證照資格者。
- 服務於各級學校或國家訓練中心實際指導運動選手訓練工作。
五、申請方式:
教練提出書面申請,收件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99號一樓
六、評選競賽成績:(帶隊教練皆須掛名並提供證明相關文件)
優秀教練獎
(一)國際運動賽會分為二類;其主辦單位如下:
- 綜合運動賽會:
-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即IOC)(以下簡稱國際奧會)。
-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Olympic Council of Asia ,即 OCA)(以下簡稱亞奧會)。
- 國際大學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SportsFederation,即 FISU )。
- 國際學校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School Sport Federation ,即 ISF)。
- 正式單項運動錦標(盃)賽:
- 國際運動總會聯合會(Sport Accord 或 Global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s,即GAISF)所屬之國際單項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s ,即 IFs)。
- 亞奧會及其所承認之亞洲單項運動總(協)會。
(二)國內綜合型運動賽會分為四類,主辦單位皆要為教育部體育署:
- 全國運動會
-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三)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聯賽,主辦單位皆要為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 高中籃球聯賽
- 高中排球聯賽
- 足球聯賽
- 女子壘球聯賽
- 國中籃球聯賽
- 國中排球聯賽
特殊貢獻獎
國小端啟蒙指導培育出亞奧運奪牌選手之教練者。
七、評選方式:
- 初審:
(1)由協會初審小組就推薦資料進行書面審核,提出各獎項初審名單。
(2)初審名單之書面資料及績效驗證查核進行審核,提出複審名單。
- 決審:由協會成立之審查委員會,決審會議討論出各獎項獲獎名單。
八、申請作業:民國113年(西元2024年)
- 申請期限:
(1) 申請資格自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之比賽績效掛名教練為限。
(2) 特殊貢獻獎為近一屆亞運、奧運的項目選手之國小啟蒙指導教練者。 - 作業期程:
期程 說明 公告起至8月 公告及申請 9月 評審作業(初審、複審及決審) 10月 頒獎典禮
- 截止時間:報名公告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九、限制如下:
-
- 教練獎勵金申請需備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之會員及具備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證照。
- 教練凡五年內曾獲獎者,不得再參加遴選。
- 申請者所填資料或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情事,一經查明,本會依法追回已頒之獎助金。
- 申請者如體罰、酒駕、性平事件、媒體上有不良報導、收費等不良行為等,則取消資格。
- 各獎項如無達評選指標者,得從缺。
十、審查:審查由本會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由本會聘任之;本會受理前項申請案十件,應於一個月內審查完畢。
十一、得獎人名單及頒獎日期另行公佈,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協會將主動通知得獎人接受頒獎。
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卓越貢獻獎 (教練申請表)